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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四方区城市记忆工程摄影征稿 2011/2/30截止
四方区城市记忆工程摄影征稿 2011/2/30截止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0-12-16 来源: 点击:9948 次  【打印

为记录城市的发展变化,四方区文化新闻出版局现面向社会开展“城市记忆工程”主题摄影大赛,围绕城市建设、民生、人文风情、人生百态等内容推出系列主题摄影活动,用影像留住历史。第一板块活动为城市变迁主题摄影活动,围绕四方区即将拆迁的老房子、老村庄、居民区为主题进行拍摄,拿起你手中的相机,用镜头记录即将消失的城市记忆。

  一、参赛要求

  1、参赛作品要紧扣主题,需本人所摄,数量不限(含组照)。

  2、参赛作品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(彩色、黑白均可),数码相机拍摄的每幅像素不得小于2000×3000,2MB以上大小,以JPEG格式报送(以便策展或画册制作)。分辨率最好不低于300dpi。

  3、报送方式:将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发至本次摄影比赛专用邮箱sfwhsy@163.com,并在主题中注明“参赛摄影作品”字样,内容中须注明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及常用联系方式。

  4、参赛作品可以人文纪实和艺术的手法进行表现,勿加框,不允许改变原始影像,仅可做色彩、色调、亮度、反差的适当调整,不接收数码创意合成作品。

  二、作品拍摄及投稿时间

  1、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拍摄创作的(老照片只能新旧对比用于组照)。

  2、投稿时间: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止,糖球会期间布展。第二阶段至2011年2月30日止,2011年3月15日策展。

  三、评选办法及时间

  1、此次摄影大赛将邀请市摄影家协会知名摄影家担任评委。

  2、主办方安排时间地点进行评选,分阶段公布入选作品,评选结果将通过《青岛日报》、《青岛早报》、《半岛都市报》、《青岛新闻网》等相关网站、媒体公布。

  3、最终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,给予奖励。

  四、其他说明

  1、参赛作品需本人拍摄,并用实名(身份证上的姓名)投稿,一经发现冒名顶替,则取消参赛者和作品原作者的参赛资格。

  2、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宣传四方、大赛活动相关的宣传(例如展览、制作画册、光盘及网站宣传等),不另付稿费。

  3、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著作权;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情形,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;奖金个税自理。

  4、凡向本次大赛主办方提交作品,即视为认可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则。

  5、本次大赛参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
  6、咨询电话:83759909  联系人:赵军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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